EXW指"工厂交货价",对外报价时,主要考虑产品原材料成本,加工成本,经营中各项费用,以及产品利润。
现行EXW成交方式出口退税申报面临的问题:
(1)出口通关手续是由买家办理,无法获取到报关费发票;
(2)出口货物运输手续由买家办理,取得运输单据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
EXW成交方式所需单证备案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出口退(免)税业务应进行单证备案,具体包括:
(1)出口企业的购销合同(包括:出口合同、外贸综合服务合同、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等);
(2)出口货物的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发票,出口企业承付费用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费发票等);
(3)出口企业委托其他单位报关的单据(包括:委托报关协议、受托报关单位为其开具的代理报关服务费发票等)。
对于EXW成交方式,相关运输单据及委托报关单据可能在取得环节出现难点,建议业务达成环节考虑此风险,约定清晰相关权利及义务。
注意事项
一些以EXW成交方式出口的企业为了能顺利退税,在报关时直接把EXW成交方式报为FOB以此来退税。但这样操作的风险很大,不仅有可能因出口退税凭证内容不实被海关认定为视同内销,还有可能遭受处罚。所以适用EXW成交方式的企业应如实上报。
另外注意,EXW成交方式在报关时,需要把国内费用报在报关单的“杂费”栏,这只是海关的要求,为了便于海关进行统计所用,跟出口企业是无关的,也就是说报关时虽然报了杂费,但是其出口收入和出口退税还是以实际销售价格即报关单的总价为准。
转换公式
出口退税额度以FOB方式计算,EXW与FOB的转换公式如下:
FOB=EXW+国内段的运费+国内段的保费(如果需要)+清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