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办理出口退税业务的公司需要经有关部门审核并需要在系统中备案。本篇将会详细叙述审核阶段所需的材料。
新企业首次申报退税时,主管退税机关会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与函调。下面是首次申报出口退税时税务机关核查的主要内容:
企业的基本情况与其出口退(免)税备案的相关内容相符
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人员等经营情况与其申报出口退(免)税业务相匹配。(注:①对人员的配备没有具体要求,比如有的企业初创阶段只有一个人,财务是兼职的,只要经营合规也是没问题的。②部分税务机关可能会要求出口企业提供办公场所证明、租赁合同或法人、股东无偿提供经营场所声明,房租缴费发票或收据,水电费缴费发票或收据等,实操中按照税务机关提供的资料清单准备,没有要求不用提供!
采用免抵退税办法申报退(免)税的企业和委托代办退税的生产企业,具有出口货物的生产能力。
企业的财务制度健全和会计核算符合要求,
出口货物按照规定实行单证备案(委托代办退税生产企业除外)
如属于委托代办退税备案但未进行首次申报实地核查的生产企业,除了上面提到的所有内容之外,还需要提供:
生产企业已与境外单位或个人签订出口合同。
生产企业已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签订外贸综合服务合同(协议),约定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提供包括报关报检、物流、代办退税、结算等在内的综合服务,并明确相关法律责任。
如生产企业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还需核查:
生产企业是否具有加工修理修配能力
企业注意事项:
1、注册地址应与经营地址一致,不一致的要及时变更,变更一致后再申报出口退税。
2、出口退(免)税备案的电话要能联系到办理出口退税的人员,首次申报出口退税后,要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3、出口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要清楚出口企业的来龙去脉,不能对业务一问三不知。合规操作代理出口业务,不要把代理出口操作成“假自营”。
4、出口业务相关的账务处理和纳税申报应准确,错误的地方要提前改正。
5、对申报出口退税的业务要提前进行单证备案,对备案的相关单据逻辑性进行检查,有错误的地方及时纠正,对可能有异议的地方提前准备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