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出口到申请出口退税中间有一段时间,如果出口退税的申请正好在货物出口时间的来年,申请的流程会有什么限制吗?
外贸企业在进行出口退税申报时,可以进行跨年申报吗?
外贸企业的申报数据可以跨年申报,但申报年月需填写为货物出口年度的12月(如202012、202112等),举个例子:
如果是2023年12月出口的货物,在2024年1月份进行出口退税申报,这时在出口退税申报软件录入明细数据时,申报年月应该填写为202312。
如果2023年出口的货物数据量较多,需要分多次办理出口退税申报的,在使用 “申报年月:202312,批次:001” 的申报后,继续申报时需要更换申报批次,顺延为002申报批次,依次类推,同时注意申报批次的编写不能重复。
生产企业在不同年度出口的货物可以合并申报吗?
不同年度出口的货物可以合并申报。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不同,出口退税申报时填写的是所属期,与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保持一致,不论是申报2023年出口的还是2024年出口的货物,出口明细中的所属期就按纳税申报期填写,不需要分开申报。
举个例子:
某生产企业,2023年12月份出口一批货物,2024年1月份出口一批货物,2024年2月份申报退税时,可以在一批数据申报,所属期为202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