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9959.HK
资源 > 文章详情

出口退税进料加工核销热点问答

songziqing 发布时间:2024-06-24 19:09:00
  1. 我企业为家具生产企业,根据国外客户的需求,需从巴西进口木材作为原材料,已向海关办理了进料加工手册,请问如何向税务机关办理进料加工备案手续?

首次办理进料加工业务手(账)册的企业需进行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备案。
计划分配率=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x100%

企业应在首次申报进料加工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进料加工企业计划分配率备案表》及其电子数据进行备案。

  1. 请问进料加工手册在海关已核销完毕,需要到税务机关进行核销吗?

生产企业上年度在海关已核销的进料加工手(账)册需要在次年4月20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进料加工手(账)册核销。

  1. 请问未按照规定进行进料加工手(账)册核销对企业有什么影响?

(1)4月20日前未进行核销的,对该企业的出口退(免)税业务,主管税务机关暂不办理,在其进行核销后再办理。


(2)未按规定期限办理进料加工登记、申报、核销手续的,主管税务机关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1. 请问进料加工手(账)册核销的大致流程是怎样的?

(1)生产企业申请核销前,应从主管税务机关获取海关联网监管加工贸易电子数据中的进料加工“电子账册(电子化手册)核销数据”以及进料加工业务的进口和出口货物报关单数据。生产企业将获取的反馈数据与进料加工手册(账册)实际发生的进口和出口情况核对后,填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销。如果核对发现,实际业务与反馈数据不一致的,生产企业还应填写《已核销手册(账册)海关数据调整表》连同电子数据和证明材料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2)主管税务机关应将企业报送的电子数据读入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对《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和《已核销手册(账册)海关数据调整表》及证明资料进行审核。

(3)主管税务机关确认核销后,生产企业应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中的“已核销手册(账册)综合实际分配率”作为当年度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主管税务机关核销确认后,生产企业应根据《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确认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在首次纳税申报时申报调整;在确认核销后的首次免抵退税申报时,根据《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确认的调整免抵退税额申报调整当期免抵退税额。

  1. 请问企业发现进料加工手(账)册核销数据有误的,如何进行处理?

生产企业发现核销数据有误的,应在发现次月向主管税务机关重新办理核销手续。

  1. 我企业今年将增加进口料件使用比例,则核销后的实际分配率与我企业当年度实际情况差别较大的如何处理?

生产企业在办理年度进料加工业务核销后如认为《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中的“上年度已核销手(账)册综合实际分配率”与企业当年度实际情况差别较大的,可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当年度预计的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及书面合理理由后,将预计的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作为该年度的计划分配率。

网站导航
联易融国际
联易融
邮箱scf@linklogis.com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枢纽大街66号前海周大福金融大厦28-31层
扫码添加咨询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