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在申报出口退税时会遇到各种问题,本篇就来盘点出口退税的五个“雷区”,帮助大家避开这些坑。
雷区一:出口方式为FOB报关,国际物流费却由出口企业承担
很多企业做出口退税时都选FOB成交方式。FOB是“离岸价”,意思是离开港口后的国际段运费、保费等费用都由外商负担。
但有些跨境电商企业为了方便合作,直接签约支付了国际运输费。但是自行承担本来不该企业承担的国际运输费用在税务局看来就属于反常行为。如果税务局认为这样的交易不符合正常逻辑,有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雷区二:出口毛利 / 净利异常
经常会有跨境电商企业出现这种情况:毛利、净利波动太大或者净利率高得离谱,这样的情况很容易触发税务系统预警。因此,企业必须准备好充分的资料和合理的解释,以避免罚款和补税。
雷区三:出口金额 ≠ 收入金额
跨境电商企业出口后,该确认收入的就要及时确认。很多企业因为没有及时确认收入,导致账面收入和报关出口金额对不上,被税务局重点关注。这里的关键是出口确认收入要看实际出口日期的月份,一般以报关单出口日期为准。如果出口日期在月底,收入通常在次月前几天确认。
雷区四:向A供应商采购产品,由B供应商开票用于退税
假设企业本来是从A供应商处采购,但是A无法开票,就委托B企业开票。虽然B企业开的票中数量、金额等都对的上,但是除了发票,在其它交易环节中记录的凭证都是和A企业进行的交易,所以税务局很容易就可以查出开票的反常之处并对公司进行核查。这也大大增加了退税的难度,甚至有可能涉嫌虚开发票与出口骗税。
雷区五:出口的产品退税率为0,换成退税率高的相似产品编码申报退税
有些跨境电商企业的产品比较特殊,比如木材产品、非民用产品等,这些都是国家限制或不鼓励出口的产品,因此没有退税的优惠政策。所以这些产品要按内销处理,也就是要交增值税。但有些企业为了退税,把出口商品的海关编码改成退税率高的相似产品。
如果金额大,税局一查就能查到,要求企业提供资料核查真实性。经不起核查的企业,最后只能按内销征税。此外,在按内销征税前,税务机关可能会发现更大的税务问题,进而要求企业自查补税。所以企业应当如实申报。
出口收入确认常见误区:
误区1:取得采购发票后,才确认出口收入
出口收入的确认应该看实际出口日期,而不是等到采购发票到手。
误区2:开具出口发票后,才确认出口收入
这里是一个“头疼的二选一”。要不要开具出口发票,这得看当地的税务机关怎么说。
如果税务机关没要求,那你可以用报关数据做的发票作为收入入账单据,重点是跟出口报关同一个月份,别拖延。
如果税务机关有要求,那就乖乖开票,在报关当月入账。晚确认收入就像拖延交房租,被发现了少不了补税+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