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理
出口免抵退总的原理是让出口企业以不含税价参与竞争,使企业整体税负为零,即出口环节免,出口之前国内采购负担的退还。
生产企业的退税依据是生产出来的成品的对外售价,即出口离岸价作计税依据=出口发票注明的外销出口金额。
外贸企业退税依据是在国内采购该出口货物的买价,由于外贸企业对采购货物未重新生产、加工、投入,增值,退的是买的时候负担的增值税,即购进时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
免、抵、退都是什么意思?
免:
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免征增值税;
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免征增值税。
抵:
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等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
退: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在当月内应抵减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对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劳务相对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
适用情景
出口免税并退税政策(又免又退)。是对本道出口销售环节免税,对出口前采购环节的进项税额进行退还,即对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国家遵循“征多少退多少”“未征不退彻底退税”的基本原则。
出口免税但不退税政策(只免不退)。就是免征出口销售环节增值税,但是对购进环节的进项税额不再退税
① 出口的货物前购进环节是免税的,那么出口时货物价格中本身就不含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因此无须退税。
② 国家规定的特殊的不予退税的货物。
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政策(不免不退)。就是出口环节视同内销,照常征税,也叫出口征税政策,适用于国家限制或禁止出口的货物。
适用主体
免抵退税:具有生产能力的生产企业
免退税: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外贸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