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在检查出口退税申报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的时候,往往会对“假自营真代理”的货物进行重点检查。出口企业从事“假自营、真代理”业务,已退(免)税款予以追回,未退(免)税款不再办理;按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规定征收增值税。
为规范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申报行为,统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要求,海关总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海关总署2018年第60号公告)进行了修订。 下面截取了一些与出口退税有关的项目与其填写规范,完整内容请参照附件。